加200元的汽油,結果只加了135元的,豐田車車主就發動了汽車,一下將油槍拉斷。隨後,賠償的事又起糾葛,忙著辦事的車主丟下車子就走了。
  昨天,記者從溫州鹿城南郊派出所瞭解到,車主辦完事後來到加油站,賠了1000元。
  前天下午1點左右,一輛豐田車開進溫州市區牛山北路一家加油站加油。車主給了200元,說要加93號油。
  “他好像很急的事情。”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說,她將油槍放進車內,開始加油。
  “不知道為什麼,油加到135元的時候,車主突然啟動車子,直接將車開走了。”加油站員工說,她眼睜睜地看著油管被扯斷。好在油管扯斷後,汽油沒泄漏。
  工作人員立即趕上去,攔住了即將離開的車。
  “一個油槍1200元。”工作人員說。
  “太貴了,等我辦完事情再回來。”車主拿出了行駛證,表示要將證件押在加油站,車先開走。
  可工作人員表示,如果不賠償,不能將車開走。
  “我有急事,所以還沒加完油就想走了。”車主一看要協商,押證件也不行,乾脆將車門一關,打車去辦事了。
  車主這一走,工作人員傻眼了,車子還沒停好,這一到下午3點,出租車就在這裡排隊加油,這可怎麼辦?
  因為沒有留下車主的電話號碼等,工作人員只能先用隔離墩將車圍起來,受損的加油機上掛上“暫停加油”的牌子。
  加油站報警。
  派出所任警官馬上聯繫車主,車主說:“我真的有特別緊急的事情。”最後他向民警保證,4點左右回加油站,把事情解決了。
  “後來他非常守時,雙方協調後賠償1000元,把事情給解決了。”民警說。
  加油站的工作人員接連稱,這種事情也不算少見。
  記者瞭解到,溫州市區江濱路的一家加油站的油管也曾被扯斷過。
  更絕的是,今年6月22日,樂清一輛白色福特轎車在路上飛馳時,左後側的油箱蓋大開,上面還插著一把紅色的油槍,後面還拖著一根二三米長的油管。就這樣一直開了約40分鐘後,司機才發現這一狀況。
  本報通訊員 戚祥浩
 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
  (原標題:油沒加完車就開了扯斷油槍賠償一千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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